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正步入正常化、制度化的轨道,行政机关长期存在的“能进不能出”的弊端得到改变,在过去4年中,11000多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。这是记者日前从人事部了解到的。
据介绍,人事部1995年出台《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》,提出全面推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,进一步解决公务员“能进能出”的问题。辞职辞退制度的建立,对公务员工作不称职的,大错不犯、小错不断的,屡次违反纪律又不够开除的,有了制度性的处理办法。1996年全国辞退公务员2680人,1997年辞退2898人,1998年辞退2937人,1999年辞退2881人。与此同时,4年来,全国还有11624人辞职,离开公务员队伍。